喜报!这项工作浙江拿了三个优秀——工信部发布全国十大优秀信息消费示范城市
近期,根据《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工信部信软〔2019〕63号)有关要求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2019年和2020年认定的26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开展了2021年度建设成效评估工作。
7月12日,工信部发布26个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2021年度建设成效评估结果(工信厅信发函【2022】178号)。经评审,26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全部通过2021年度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成效评估。其中,上海市、江苏省无锡市、浙江省杭州市、河南省郑州市、北京市、江苏省南京市、贵州省贵阳市、浙江省宁波市、浙江省温州市、云南省昆明市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。
此次杭州、宁波、温州三市获评全国十大优秀示范城市,我省信息消费推进工作得到了工信部的高度认可。
2021年,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,将扩大升级信息消费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、扩内需保供应、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重要举措,在政策体系完善、基础设施升级、供给水平提升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、信息消费覆盖面拓展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示范效应。
示范城市建设是信息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。据悉,工信部将建立健全长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,每年持续动态开展。适时考虑对连续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城市实行退出机制,在每年适度新增的前提下保持总量控制;鼓励有条件地方组织开展示范城市建设现场经验交流活动,不断加大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和经验推广力度。同时,工信部要求,示范城市要高度重视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各项工作,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,不断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,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,培育壮大信息消费新技术新模式,加大培育和支持试点示范项目力度,推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与改造升级,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和覆盖范围,优化信息消费安全环境,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全力以赴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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